關于征集第五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的公告
一、獎項設置:
魯迅文學獎包括七種文學體裁、門類,分別為:中篇小說、短篇小說、報告文學、詩歌、散文雜文、文學理論評論、文學翻譯。
二、推薦標準:
魯迅文學獎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,所選作品應有利于倡導愛國主義、集體主義、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,有利于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,有利于倡導世界和平、國家統一、民族團結、社會和諧、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,有利于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。對弘揚民族精神、體現時代精神,反映人民群眾主體地位和現實生活,塑造社會主義新人形象的優秀作品,應重點關注。要兼顧題材、主題、風格的多樣化。
魯迅文學獎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。鼓勵在繼承中國優秀文學傳統和借鑒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創新,尤其鼓勵那些具有中國作風、中國風格和中國氣派,為人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富有藝術感染力的作品。重視作品的社會影響力。
三、推薦范圍:
1、根據《魯迅文學獎評獎條例》,第五屆魯迅文學獎推薦參評的作品均應為在2007年1月1日——2009年12月31日期間由國家批準出版發行的報紙、刊物、出版社發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,由國家批準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網站發表的中文作品。單篇作品以首次發表的時間為準,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。
2、鑒于評選工作的語言限制,凡是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,應以漢文譯作參加評選。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,可參加中國作協主辦的少數民族文學獎項的評獎
3、中篇小說、短篇小說(除小小說外)和報告文學以單篇作品參評。詩歌、散文雜文、短篇小說中的小小說作品,以出版的詩集、散文集、雜文集、小小說集參評。文學理論和文學評論著述,單篇作品和作品集均可參評。結集參評的作品,應在評獎年限內出版且其間創作的作品應占結集字數的1/3以上(若書中未予標識,則每篇作品須注明首次發表或寫作日期并由推薦單位出具證明)。結集參評的作品,須擁有合法出版書籍的統一編號和版權頁。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、選集參評。
4、中篇小說指篇幅在2.5萬字以上、13萬字以下的小說;短篇小說指篇幅在2.5萬字以下的小說,短篇小說中的小小說指篇幅在2千字以下的小說。推薦材料中須注明字數。
5、參評文學翻譯的作品,文體不限,中譯外、外譯中均可。
四、推薦辦法及時間:
中國作協各團體會員單位、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可推薦本地區本系統作家的參評作品,各文學出版社、文學報刊社可推薦本單位發表和出版的作品。
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》的各網站可推薦本網站的參評作品,參評作品須為已完成的作品,推薦時需注明本網站擁有參評作品的獨家版權并加蓋公章,并附上本網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》復印件。
各推薦單位推薦的篇目,每個獎項不得超過5篇(部)。
各推薦單位請以公函方式列出推薦作品名單,并填寫“第五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”(內容包括800字左右作品簡介和200字以內作者簡介,并加蓋公章),連同作品寄送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(每部請寄送十份。參評文學翻譯的作品,需附上原文復印件兩份)。請在郵件外部標明參評作品的類別,如“中篇小說”、“短篇小說”等。作品簡介、作者簡介須同時報送電子文本,請按參評體裁、門類分別發送至各獎項指定的電子郵箱(郵箱附后),并視為同意授權將這些內容在網上公布,供公眾閱讀。
本屆參評作品推薦時間為2010年3月1日——2010年4月30日,以郵件寄出地郵戳為準。
五、評獎辦公室聯系方式:
通訊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 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
郵政編碼:100013
電 話:010-64489987 64489989
傳 真:010-64221879
聯 系 人:趙 寧、鄭蘇伊
電子郵箱:評獎辦公室:5lj@cnwriter.com.cn
中篇小說:lj_zp@cnwriter.com.cn
短篇小說:lj_dp@cnwriter.com.cn
報告文學:lj_bg@cnwriter.com.cn
詩 歌:lj_sg@cnwriter.com.cn
散文雜文:lj_sz@cnwriter.com.cn
文學理論評論:lj_lp@cnwriter.com.cn
文學翻譯:lj_fy@cnwriter.com.cn
對各推薦單位和作者的協作支持,謹致衷心感謝!
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
2010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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